記者 楊蔚然通訊員 肖華
  【問】我有一位家庭成員小軍(化名),男,40歲,長沙市人,有精神分裂症病史10餘年。因無法堅持服用抗精神病藥物,每年都需要緊急住院治療2~3次,成為醫院的“常客”。這種情況,病人痛苦,家人也不好受。請媒體幫忙打聽,專家有何對策?——讀者老方
  【答】湖南省腦科醫院周旭輝副主任醫師回答了老方的問題。
  醫院曾有一位類似的病人,隨後醫生對患者家屬加強了相關醫學常識教育,請家屬督促病人每月定期複診,在醫生和家屬的共同努力下,該患者病情一直平穩,況且有近5年沒有再複發住院。
  由於大多數精神疾病的病因不明,且目前治療尚無特效防複發藥物,因此,規範的藥物維持治療可有效預防精神疾病複發。對於絕大數精神疾病患者而言,需要堅持服藥治療一段時間,甚至藥物治療會延續終生。然而患者家屬在照料精神疾病患者時,經常會遇到這些問題:對藥物療效不滿意;擔心藥物的不良反應;對疾病的治療沒有信心;患者最近又出現原來的癥狀等。
  此時,應對的方法是定期複診。定期複診並不是簡單理解為“定期開藥”,治療過程中遇到的任何問題,都可向醫護人員咨詢,如:藥物的療效、不良反應、疾病的預防、治療及預後、調整藥物的種類或劑量、是否可減少藥量或停藥、如何識別複發的早期癥狀等。  (原標題:精神病人怎樣不成醫院“常客”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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